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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又有两地公布!2023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5-09 09:54:33

来源: 综合整理

分类: 本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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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乌审旗

中小学2023年

新生入学实施方案

杭锦旗

杭锦旗中小学2023年

秋季新生入学实施方案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杭锦旗2023年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加快推进我区居住证制度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严格规范义务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指导意见的通知》及《鄂尔多斯市教体局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杭锦旗办理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 》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杭锦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中小学新生入学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有学籍的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说明:因病或智力发育迟缓等原因需休学或推迟入学的,经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杭锦旗适龄儿童免(缓)学申请表》并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不能正常在校学习的病历证明书,由学校统一到教体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免(缓)学。批准缓学后的学生由教体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就读。

二、中小学新生入学原则及分配办法

(一)落实责任、依法保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强化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各方职责,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一个不少”。将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保证义务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二)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科学划片。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街道、路段等情况,为每所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三)根据居住人群集中的主体性,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划分,即:在保持片区、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况,适度调整片区、学区划分方案。

(四)按照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安排学位,即: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从“学位类型1”至“学位类型5”依次分配,若“学位类型1”已满,则不考虑“学位类型2”,若学校在“学位类型1”“学位类型2”分配后还有空余学位,按照杭锦旗锡尼镇户籍、杭锦旗非锡尼镇户籍、非杭锦旗户籍的顺序安排学位。如果学位紧张,则在同一学位类型中采取计算机随机派位的办法确定学位。

三、学位类型设置

学位类型1: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锡尼镇有自购房并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2: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锡尼镇有自购房,且属非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产权手续并实际居住 (有全款交款凭证的购房合同、认购书或2022年5月份前的公证书)。

学位类型3:杭锦旗锡尼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锡尼镇租房并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4:杭锦旗非锡尼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锡尼镇租房并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5:非杭锦旗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锡尼镇租房并实际居住。

学位的其他说明:

1.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且父母名下没有房产的,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自购房,按“学位类型1”登记。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租住廉租房,且本人持有与房管部门签署的租赁合同,按“学位类型1”登记。

3.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的住房规划用途为车库、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用途的,按租房对待。

4.伊和乌素户籍租房户按“学位类型3”登记,吉日嘎朗图户籍租房户入初中按“学位类型3”登记。

四、入学方式

(一)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联提供的当年残疾儿童应入学基数,依法对残疾儿童少年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提出教育安置意见,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为推进融合教育,对于轻度三类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优先安排在普通学校就近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到特殊学校就读或进行送教上门。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并按照国家对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实行随迁子女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并同时将随迁子女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与本地学生享有“同城待遇”。

(三)享受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端人才子女、因公伤残特殊行业子女、因疫情外派支援一线的医护人员、杭锦人才、志愿服务者等人员子女按各类相关文件执行优待政策。

(四)特殊家庭子女(孤儿、留守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或有重病、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适当照顾。

(五)为杭锦旗经济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人员子女给予适当照顾。

(六)对二孩三孩新生入学的规定。为响应国家生育政策,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新生入学予以适当照顾,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的情况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阳光分班的学校,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因被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允许一定时间内,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有意向的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中优先进行补录。

(七)其它说明

1.小学需住宿的学生统一安排在杭锦旗第四小学入学。

2.2023年秋季学期,杭锦旗第五小学正式启动,本届新生与锡尼镇其他学校新生一样实行划片招生。

3.杭锦旗巴拉贡学校民族语言授课班级,除招收所属片区(巴拉贡地区)的学生外,可以面向全旗招生。

4.杭锦旗蒙古族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杭锦旗巴拉贡民族语言授课片区外的其他民族语言授课适龄儿童少年。

5.杭锦旗锡尼镇以外的其他地区学位划分办法:吉日嘎朗图小学、巴拉贡学校和亿利东方学校招收所属片区的新生,也均可自主招收非杭锦旗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在网上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报名登记。伊和乌素户籍的学生可以在巴拉贡片区和锡尼镇片区自愿选择入学地。吉日嘎朗图小学毕业生可在巴拉贡片区、独贵塔拉片区、锡尼镇片区自愿选择入学地。杭锦旗非锡尼镇地区 (含民族语言授课小学生)的毕业生或转学生到锡尼镇地区学校就读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父母工作调动;二是在锡尼镇有自购房;三是在锡尼镇地区私营企业工作或自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等工作,有公司工作证明或个体营业执照并能依法纳税。

五、新生入学家长所需上传资料

(一)户籍资料

1.适龄儿童少年和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的,上传户头、户主、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原件图片。

2.适龄儿童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的,上传户口、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的结婚证。

(二)住房材料

1.自购房

上传以下材料之一: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经济适用房审批表、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相关部门证明(移民安置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房)、房屋兑换凭证。

注:房产图片上传重点内容包括:有产权证的上传产权证号页、产权人页、平面图页;购房合同需上传合同编号、地址页、签字人和房地产盖章页,其他各类房产资料要求上传法定机构确认权属的原件证明材料图片,不超过十页。

2.租房户

(1)杭锦旗户籍租房户上传:居住证明(由社区负责人签字盖章)。

(2)杭锦旗以外户籍上传:居住证(由公安局办理)

说明:在杭锦旗小学或幼儿园毕业的旗外户籍学生,若居住证未办理,可提供毕业学校在校证明及社区居住证明。在锡尼镇片区的民族语言授课学生、巴拉贡片区、吉日嘎朗图片区、独贵塔拉片区入学的学生只上传户籍资料,不上传住房材料。

(3)其他材料

1.除租房户外,其他住房类型还需上传2023年5月30日前最近半年内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供热费中的任意三项费用发票原件各一张。

2.未网签的商品买卖房合同、认购书还需提供全额交款凭证。(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线下在报名结束后由幼儿园统一交回教体局)

3.适龄儿童少年与在同一个户口簿, 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自购房的,除上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还需上传父母的户口及孩子的出生证。

4.符合教育优待对象的还需上传相关文件及佐证材料原件图片。

5.二孩三孩入学的新生,除有监护人提供选择同一学校入学的申请外,还需要提供其兄姐的在校证明和同一户口证明。

6.杭锦旗毕业的新生需将打印好的《2023年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家长签字确认后,交回原就读学校(幼儿园),由学校(幼儿园)统一交回教体局。旗外报入的新生将打印签字确认后的《2023年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交回杭锦旗教体局402办公室。

7.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儿童免疫接种证(该资料于入学报名时提供到学校)。

六、中小学新生入学网上登记相关事宜

(一)入学信息登记时间

首次登记时间:

小学为2023年5月11-17日。

初中为2023年5月18-24日;

补登记时间:2023年7月25-27日。

(二) 入学登记范围

首次登记范围:杭锦旗幼儿园、小学毕业的学生以及旗外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

补登记范围:杭锦旗以外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本地毕业生不在补登记范围。

(三)入学信息登记网址

家长通过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鄂尔多斯)或登录“蒙速办”APP(鄂尔多斯)中的“一件事一次办”——“杭锦旗”——“联办事项”——“我要办理新生入学”专栏进入,进行信息登记采集。

(四)核验信息

2023年入学信息审核将按照《杭锦旗办理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实施细则》(杭教联发[2022]9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 “减政便民”要求,实行线上上传入学资料。对涉及的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结婚证明、出生证明等一系列入学材料将按电子证照、电子证明材料共享共用,由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验,核验后无异议的结果作为最终划片入学依据。

说明:监护人提供上传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上传佐证材料图片清晰、完整、没有变形,可辨认出有效信息。凡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证件造假或实地查看时发现与所提供材料不符,一经查实,将其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同时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追究责任。

七、划片结果公布与新生报到安排

(一)2023年8月25日下午2:30.新生家长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分配结果查询。

(二)2023年8月26日,新生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分配学校进行入学报到,报名时间为1天,8月27日下午2:30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在杭锦旗龙子心小学进行锡尼镇地区新生阳光分班,基层学校在本校组织阳光分班。8月28日正式上课。

八、特别说明

(一)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逾期未报的,不再安排补报名登记。

(二)慎重选择入学地。全市各旗区使用同一个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学生一旦报名登记,将不允许重新选择入学地。

(三)家庭住址填写必须与所提供的住房手续一致,要详细写清社区、小区,并输入楼号、单元号、门牌号等,若在居住列表内查找不到所在小区名称或平房详细地址,请在实际居住处手动填写详细地址。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学位,由教体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入学的新生;

2.报名信息和资料不符的新生;

3.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新生;

4.逾期未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新生;

5.未提供任何入学资料的新生。

(五)2023年小学一年级新生不参加阳光分班不予建档,初中一年级新生不参加阳光分班不享受分招政策。

九、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杭锦旗教育体育局。

咨询电话:0477-6622797

入学报名流程图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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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

乌审旗2023年秋季中小学

新生入学方案

为确保乌审旗2023年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教基函〔2023〕31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号)《鄂尔多斯市办理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实施细则》(鄂教体发〔2021〕88号)《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鄂教体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乌审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入学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为乌审旗户籍或监护人在乌审旗合法稳定居住或就业,并且符合以下入学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为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为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年满七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因病因残等原因不得不推迟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秋季开学前家长必须到旗教体局111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乌审旗适龄儿童少年因病因残免(缓)入学登记表》,经旗教体局批准备案后方可推迟入学。

二、分配原则和优抚对象

(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18年修正本)第二章第十二条:“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乌审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精神,非乌审旗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保障随迁子女在校就读期间享受同城待遇。

(三)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送教上门。

(四)驻乌审旗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暂行)》等教育优抚政策执行。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入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给予教育优待。

(五)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六)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重大疾病或家庭变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给予更多关注和关爱。

(七)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和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将由旗教体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同时,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追究其责任。

三、分配办法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严格遵循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入学原则,为每一所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分配学位。学位分配至计划数后,其余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随机摇号方式调配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

1.乌审旗第一小学、乌审旗第二小学、乌审旗第三小学、乌审旗第四小学、乌审旗嘎鲁图学校招生范围为乌审旗嘎鲁图镇、乌兰陶勒盖镇、苏力德苏木(塔来乌素嘎查、陶尔庙嘎查、陶利嘎查)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第二小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2.乌审旗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嘎鲁图镇、乌兰陶勒盖镇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实验小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3.乌审旗第五小学招生范围为嘎鲁图镇、无定河镇、苏力德苏木(塔来乌素嘎查、陶尔庙嘎查、陶利嘎查)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第五小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4.乌审旗沙尔利格小学招生范围为苏力德苏木(除塔来乌素嘎查、陶尔庙嘎查、陶利嘎查)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沙尔利格小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5.乌审旗无定河小学招生范围为无定河镇堵嘎尔湾村、排子湾村、庙滩村、水清湾村、毛布拉格村、无定河村、包日陶勒盖村、河源社区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无定河小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6.乌审旗河南学校招生范围为无定河镇王腰湾村、红境滩村、大石砭村、小石砭村、萨拉乌苏村、河南村、巴图湾村、河南社区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河南学校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7.乌审旗图克小学招生范围为图克镇(除呼吉尔特村、大牛地村、沙日嘎毛村)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图克小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8.乌审旗乌审召小学招生范围为乌审召镇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乌审召小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9.乌审旗查汗淖尔学校招生范围为乌审召镇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查汗淖尔学校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10.乌审旗呼吉尔特小学招生范围为图克镇呼吉尔特村、大牛地村、沙日嘎毛日村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呼吉尔特小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

1.乌审中学招生范围为乌审旗各苏木镇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中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2.乌审旗第一中学招生范围为嘎鲁图镇、乌兰陶勒盖镇、图克镇、苏力德苏木户籍和无定河镇堵嘎尔湾村、排子湾村、庙滩村、水清湾村、毛布拉格村、无定河村、包日陶勒盖村、河源社区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第一中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3.乌审旗嘎鲁图学校招生范围为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和嘎鲁图学校周边居住的其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4.乌审旗河南学校招生范围为无定河镇王腰湾村、红境滩村、大石砭村、小石砭村、萨拉乌苏村、河南村、巴图湾村、河南社区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河南学校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5.乌审旗查汗淖尔学校招生范围为乌审召镇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查汗淖尔学校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四、学位类型设置

(一)学位类型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及监护人居住情况,将嘎鲁图镇区学校学位划分为4个类型(同一房屋产权地址只对应一个就学学位,非独生子女除外)。

学位类型1:适龄儿童少年为乌审旗户籍,监护人在嘎鲁图镇自购房且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2:适龄儿童少年为非乌审旗户籍,监护人在嘎鲁图镇自购房且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3:适龄儿童少年为乌审旗户籍,监护人在嘎鲁图镇租房且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4:适龄儿童少年为非乌审旗户籍,监护人在嘎鲁图镇租房且实际居住。

(二)学位晋升

父母亲或监护人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劳动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的子女,可在原学位基础上晋升一档学位类型(以旗委宣传部提供的文件为准)。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23年5月20日-6月20日到乌审旗教体局111办公室进行申请登记,未按时登记者不予晋升学位。

五、新生入学流程

(一)报名时间:

小学:5月11日-5月17日

初中:5月18日-5月24日

(二)采取网上登记,报名网站:家长通过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鄂尔多斯)或“蒙速办”APP(鄂尔多斯)首页点击进入“鄂尔多斯市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采集。

(三)打印《入学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提交成功后,必须在登记时间段内打印入学信息登记表,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打印。

备注:新生入学网报,不安排补报,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六、住房材料说明及审核

(一)自购房

1.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2.已购房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或抵押的,需提供《网签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3.其它类住房材料:

(1)集资房类别的,需提供购房收据或合同。

(2)自建房类别的,需提供宅基地证明。

(3)拆迁安置房或移民安置房,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经济适用房审批表》。

(4)竞拍购买或个人买卖的房屋需提供《法拍房手续》或《公证书》。

备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登记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若产权登记人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则适龄儿童少年与产权登记人必须在同一户口簿(同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出生证明》)。

(二)租房

在嘎鲁图镇内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

(三)材料审核

1.审核方法:首先由旗教体局牵头,旗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大数据中心对上传材料进行信息核验,再由教体局组织专业人员上门走访进行实地核查。

2.审核时间:2023年6月。

3.审核要求:监护人需提前准备好住房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儿童少年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入学所需材料。

七、嘎鲁图镇中小学新生划片结果查询及报名分班时间安排

嘎鲁图镇所有中小学新生家长于8月25日登录报名系统,输入学生身份证号查询分配结果,并于当日到分配的中小学办理入学手续。

八、阳光分班

8月27日,乌审旗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统一进行阳光分班,义务教育阶段初始年级凡不参与“阳光分班”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初一年级不参与“阳光分班”或分班后自行择校、择班的新生,在三年后参加全市中考时不予享受分招政策。

九、网上登记填写说明

(一)全市各旗区采用统一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学段及授课语种等报名信息。

(二)姓名和身份证号要与户籍信息一致。

(三)户籍所在地填写户口簿中户头地址。

(四)家庭住址按照各类产权证件(不动产权登记书、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回迁协议、安置证明、拆迁协议、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的坐落地址填写。

(五)上传佐证材料:录入信息完成后需要扫码上传佐证材料。

1.户籍项上传:学生所在户口簿上的户头页、户主页、学生页及监护人(父母)户口页。

2.产权项上传:产权证号页、产权人页(产权证号与产权人在同一页就上传一页即可)、平面图页。

3.辅助项上传:若产权登记人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需在辅助项上传《出生证明》。

4.特殊项上传:适龄儿童残疾证、优待对象的文件原件图片和佐证材料等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佐证材料,每项材料不超过十页。

十、其他

新生入学材料审核为网上统一审核,建议上传的相关材料处理成JPG或PDF格式,图片必须清晰、完整、没有变形。

十一、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来源:杭锦教育之窗、乌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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