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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协:住房租赁经纪人员发布虚假信息 严重者或禁业两年

发布时间: 2021-11-26 16:08:59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分类: 国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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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经纪机构、经纪人员不得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损害、诋毁同行业声誉;不得宣传有悖行业公平竞争的广告。

日前,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日前发布《深圳市住房租赁经纪行业从业规范》,规范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其中提到,住房租赁经纪人员发布虚假信息,严重者将被吊销服务牌并禁业两年。

依据相关规定,深圳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及其下辖经纪人员实行全面实名登记,统一持牌服务。经纪人员在从事住房租赁居间服务过程中,应持有效的《深圳市房地产中介人员星级服务牌》,并主动向服务对象明示。经纪人员应在名片上注明星级服务牌号,已备案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及实名登记经纪人员方可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规范》明确,住房租赁经纪机构、经纪人员不得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损害、诋毁同行业声誉;不得宣传有悖行业公平竞争的广告。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损害、诋毁同行业声誉;宣传有悖行业公平竞争的广告,首次触犯者,一经核实将给予禁业一个月处分;再次触犯的,给予禁业三个月处分;第三次触犯的,直接吊销该人员星级服务牌,并依《深圳市房地产中介人员星级管理办法》规定,对被吊销人员两年内禁止从业。


责任编辑: 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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